联系人:孙经理
手 机:13905362323
座 机:0536-3621111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岩头工业园
使用金属探测仪的相关规范
(1)、金属探测仪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次检查前,应对金属探测器进行测试,并做好金属探测器的电池安装和灵敏度调试,以保障其正常使用。每个考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属探测器和备用电池。
(2)、每个试验室配备一个金属探测器,必须按照检验和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3)、进入考场前,检查人员应将金属探测器的使用模式设置为声音报警模式,并确认探测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当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将违禁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只携带考试所需物品,并负责维护考场秩序;另一名监考员负责在考场入口处的检查区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
(5)、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在本考场完成对考生的考试。考生每门科目进入考场的时间按照考试实施的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即英语以外的外语科目考试开始前35分钟,以及在其他科目考试开始前30分钟。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并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
(6)、检查工作通常由女性考官进行。考官应该从前面到后面,从上到下检查考生。检查区域包括头部(包括耳朵)、躯干、四肢(包括脚)等。应着重检查可能放置通信工具的区域,包括耳朵、腋下、手腕、腰部、皮带扣背部、口袋、鞋类等。还应严格检查透明笔袋和水杯,金属探测仪应尽可能靠近检查区域。如果发现考生携带可疑物品,请学生拿出可疑物品进行检查。如果考生没有及时配合,可以推迟复试,先检查其他考生。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先入考场,保障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在考场完成考试。
(7)、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出警报,监考人员必须询问考生,并要求他/她解释和展示相关金属物体。监考人员不得搜查自己的身体。在出示物品后,监考人员必须重新检查原始检查区域,确认该区域没有违禁物品,然后允许考生进入并就座。如果检测到的物品是违禁物品,如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监考人员应责令其将违禁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考场学校对其保管不承担任何责任。
(8)、如果监考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可疑物品,应要求考生亲自出示。如果考生严禁配合检查或出示可疑物品,监考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必要时请公安人员协助检查。
(9)、考生通过考试并就座后,如果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离开考场,返回考场,监考人员必须对考生进行另一次考试。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将金属探测器调整到振动警报状态,以检查考生。
(10)、考试开始时,监考人员应及时关闭金属探测器,避免在考试过程中产生干扰噪音。
(11)、在检查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处理好各种细节,注意工作方法,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考场办公室申请研究处理。
(12)、检查结束后,监督人员必须将金属探测仪送回考场,考场负责统一保管。各检查室应妥善保管金属探测器,并做好维护工作。存放时,应取出金属探测器内置电池,避免因电池泄漏而损坏金属探测器。
下一条: 金属自动分离器相关操作规程的学习